摘要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国家逐步推动兵役制度改革,于1955年颁布《兵役法》,确立义务兵役制。作为新中国首都,北京市积极宣传和贯彻1955年《兵役法》:一方面,通过大规模的社会运动式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克服旧的兵役观念,塑造依法服兵役的国防意识,为兵役制度变革营造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在1955年度征兵工作中,落实《兵役法》关于征兵机构建设要求,规范动员、登记、报名、审批、交接等征兵程序。北京市宣传和贯彻1955年《兵役法》的情况,反映出这一时期中国兵役制度改革的特点;一是将革命时期的动员传统与现代化、正规化征兵制度相结合;二是坚持高层决策和基层互动;三是以征兵工作检验兵役制度改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