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公告〔2023〕10号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五批)》,共计11个品种,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