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在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起着最重要作用的两类规则,党内法规与国家法之间的相互协调既是法治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实现二者的相互协调,需要做到基本精神的融通、基本制度的衔接、避免和消除冲突。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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