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旨在推动政府财政行为规范化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改革,是提高金融市场化水平的重要动力。本文以“43号文”对城投债担保有效性的影响为例,运用2009—2019年的城投债数据检验了“削弱隐性担保”和“破除行政干预”两条作用渠道。实证结论如下:第一,以“43号文”为代表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减弱了政府隐性担保与行政干预强度,提升了城投债担保增信的有效性。第二,在地方财政压力较小或融资平台信用评级较低的情况下,地方债务管理改革更有利于提升城投债担保的有效性。另外,本文还从“88号”与“50号文”的影响评估、“43号文”对不同类型担保机构的差异性影响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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