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结合我国科学技术普及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依据“法法衔接”原理,《科普法》需要从立法依据、效力内容、法律责任三个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在立法依据上,遵循法律位阶理论,紧密衔接上位法,力求实现《科普法》修订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精准、严整;在效力内容上,需与相关的科技类法律、教育类法律、传播类法律、社会类法律合理衔接,对相关法律之间的效力内容做出清晰划分和精确定位;在法律责任上,使用恰当的立法技术,使《科普法》与《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刑法》等法律保持高度一致。只有确保《科普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深度协调、有机统一、功能互补,才能充分发挥《科普法》对我国科普事业发展的保障作用和引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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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