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争夺数据资源,各国纷纷以属人管辖、属地管辖等管辖原则强化对数据资源的管控。为防范跨境数据流动带来的安全风险、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和促进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应加快建立跨境数据流动法律规则体系,在尊重各国主权与维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秉承发展与安全并重的理念,在对数据进行分级分类的基础上确立差异化的跨境数据流动管理措施,协商共建数据开放共享机制,探索以数据资源的惠益分享模式解决分歧或冲突,推动制定统一的国际规则和打造公平互利的国际合作机制,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跨境流动,加强对数据弱国的援助,化解“数字鸿沟”,使各国平等获得更多发展机遇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促进全人类的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