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科技支撑"在构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将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向更高要求。政府购买科技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和内容,也是各级政府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以多元共治为逻辑起点,整合政府、市场、社会及公众的多维合力,可以形塑新时期地方治理的现代化风格。在治理创新背景下实现政府购买科技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亟待在各级政府主导下,吸纳各方力量各司其责。政府应进一步转变治理理念,科学定位政府角色、设定政府购买科技服务的范围、完善对科技服务机构的监督与评估、提升科技服务机构的能力,以构建新时期政府购买科技服务的高效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