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裁判要旨】对网络文字作品作者的认定,应以兼顾权利保护与促进信息网络产业健康发展为核心,平衡作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的各方利益,以文字作品的创作规律为主要依据判断作者,再从主、客观两方面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