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已初步构建生物制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early resolution mechanism of patent disputes,ERMPD),但是制度尚不完整。该文在厘清生物制品ERMPD的内涵、意义、模式类型和典型国家机制内容的基础上,探讨模式选择因素,从而为中国未来健全生物制品ERMPD提供参考。当前,完整的生物制品ERMPD可分为“软链接模式”和“硬链接模式”两种。模式选择受模式效应、产业发展、专利保护特点、国际贸易战略等因素影响。建议中国未来在健全生物制品ERMPD时,结合上述因素,选择更适合本国国情的制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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