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办函〔2022〕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国务院决定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