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上封锁是武装冲突中海军采用的作战方法之一,可以协助登陆作战、包围敌方武装力量、切断敌方物资供应,甚至具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海上封锁国际法因为缺乏充分的条约编纂而具有模糊性强的弱点,运用利益平衡理论分析海上封锁国际法则有助于克服上述弱点带来的理解困惑。关于海上封锁的传统国际法只关注封锁方与中立国之间的利益平衡,当代国际法则进一步关注封锁方与被封锁地区平民之间的利益平衡。因此,封锁方不仅需要尊重中立国的利益,而且还需要尊重被封锁地区平民的人道利益,使得封锁方所面对的利益平衡要求更加多元,这无疑增加了封锁方的义务。当前,海上封锁国际法又进一步面临新武器飞速发展、非国际性武装冲突频繁发生、国际海洋法日益复杂、自然环境保护要求不断增长等诸多新利益的挑战,需要作出新的平衡。国际专家组应当利用《圣雷莫手册》更新的机会进一步发展和补充海上封锁的相关规范,肯定海上封锁国际法的存在价值,明确海上封锁国际法对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适用路径,澄清封锁方的国际海洋法义务,并增加封锁方尊重和保护海洋自然环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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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