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以合理许可费作为赔偿的数额,是侵权后支付相应的许可费的模式,体现了责任规则,应用财产规则加以补充,赔偿数额应高于正常的商业许可费,以完全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专利法增设惩罚性赔偿后,合理许可"倍数"仍有存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