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的创建工作,1月2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标准》以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其中,《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从管理、发展、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等方面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提出七方面共计四十二条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