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的飞跃发展,使得我国刑事司法似乎过度介入社会治理,展现出刑法干预早期化、能动化与犯罪圈不断扩大化的趋势。刑法的犯罪圈扩大趋势,主要是回应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特征。刑法立法的扩大趋势虽具有一定的实践合理性与客观必要性,但绝不意味着我国放弃了对刑法谦抑性的追求。作为司法适用者,应从明确性与安定性的维度完善刑法,确保具体条款的准确适用。

  • 单位
    湖南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