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1990年6月至1998年2月任职河南期间,李长春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理论,其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在"不想腐"方面,对腐败的严重危害性保持清醒认识,注重对伟大精神和先进典型人物的学习,用共产主义的真情大爱提升中华传统人情文化;在"不能腐"方面,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各方监督、在全社会范围内构筑"监督大网";在"不敢腐"方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真抓实干、有案必查,纠正不良作风、抓早抓小。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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