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文围绕刘小琴巡视员所提到的《公共图书馆法》立法过程中的几个重点问题,从法律特征的角度,对照所颁布的法律条文,对比了中国《公共图书馆法》与国外立法的异同,发掘并论证了《公共图书馆法》对中国公共图书馆事业乃至社会文化事业的价值与贡献,也对现行《公共图书馆法》尚待完善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