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教高[2019]9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高等医学院校: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的管理,保证临床教学质量和医疗安全,适应新时代我省高等医学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原国家教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高[199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修订了《广

  • 单位
    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