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学习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思考,阐述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要意义,重点对"四种形态"和国企发展的辩证关系和在国企中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是紧抓"两个责任"落实进行了细致描述,最后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存在几个风险点和需要关注的四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