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发[2020]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20号)精神,立足我区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加大对乡村产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