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共同饮酒而引发的民事诉讼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现行法下未对共同饮酒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经常出现。共同饮酒的情谊行为性质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除恶意劝酒外,对于单纯的共饮人,司法审判应保持克制,警惕法律父爱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