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一些流域和地区存在“公水悲剧”现象,与自然和技术因素密切相关,根源则在于权利不清造成水资源的低价使用。因此,有必要从水权和水价入手,加快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努力消除“公水悲剧”现象。水权制度改革方面,重点要加快推进区域用水权初始分配,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逐步推行水权有偿取得,加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水价形成机制改革方面,重点要推进水资源税全覆盖,深化城市水价改革,全面推进农业用水水价改革,推动出台更高层面的统筹推进水权水价改革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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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