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对自杀病人实施综合干预的效果,以降低自杀率,提高生活质量。[方法]选择50例自杀未遂病人作为研究对象,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25例,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AS)评定两组病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两组病人入院后均进行常规治疗及健康教育,观察组在此基础上,针对病人的不同心理状态,采取综合干预措施。[结果]6个月后观察组SAS、SDS、SCL-90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自杀病人采用系统的综合干预措施,可明显改善其心理状况,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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