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南非非资源类产品的出口由不同的法律赋予相应的主体进行管制。了解这五部法律就了解了易腐产品、农产品、肉类等产品出口的管制主体与规则中国从南非进口的非资源类产品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农产品及其初级加工品、肉类制品、鱼类、动物毛及其纺织品、饮料类、皮革制品、饲料等;二是工业初级加工品与化工品等。第一类产品既是我国重点扩大进口的对象,又与南非激励农业发展政策相契合。南非对这类产品出口的规定非常全面且细致,主要有五部法律:即1983年《易腐产品出口管制法》、1990年《农产品标准法》、1996年《农产品销售法》、2000年《肉类安全法》和2002年《国际贸易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