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医保规[2021]2号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为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