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行为的正当化根据作为医疗刑法研究的起点,是当前刑法教义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医疗行为伤害说是医疗行为性质认定的基本立场,医疗行为正当化根据的理论探讨得以展开。以医疗行为为中心的学说过于注重行为的社会价值,忽略了患者个人价值的实现。在刑法自由保障机能之下,医疗行为正当化根据探析应以患者为中心展开。在尊重患者自我决定权的基础上,对患者同意说作谦抑性设定,维持医生开展医疗活动与尊重患者自我决定之间的动态平衡,有助于保障医疗安全和缓解医疗纠纷。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下适用患者同意说,可以顺应医疗刑法的论述架构,合理判定专断医疗行为的刑法容许程度,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医疗刑法之公平正义。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