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营商环境优化是新时代政府通过"放管服"改革实现职能转变和经济转型发展的新要求。资源型地区以资源禀赋为中心的政府职能设定不但使政治生态严重恶化,也使营商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十八大后,山西省以政治生态和经济结构的双重调整为契机,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抓手,通过散点式推进、整体性提升和制度化巩固三个阶段大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建设。从资源权力中心到政府责任主体、从部门利益分化到平台协同整合、从政府事前审批到企业信用承诺、从窗口串联业务到网络并联审批、从资源利益控制到市场权利保障的职能转变,使企业制度性成本明显降低,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为全国其他资源型地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