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财办会[202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2021年4月14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施行。为了做好新制度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