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命共同体"概念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态本体论,它是通过吸收西方生态哲学的积极成果,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创造性转换和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继承和发展的结果。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提出了系统论、整体论的生态方法论,以人民福祉为中心和环境正义为诉求的生态价值论,"德法兼备"的社会主义生态治理观,从而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逻辑演进。发展观和境界论的辩证统一是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区别于西方"深绿"和"浅绿"思潮的理论特质,是中国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的理论表达和理论指导,其理论与实践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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