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to-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以下简称ISDS机制)自从其产生及运行以来,在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方面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但也显露不少弊端。随着关于改革ISDS机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国际社会中的意见分歧也愈发激烈。对此欧盟委员会的意见是放弃传统的ISDS机制,以一种带有上诉机制的国际投资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System,以下简称ICS)取而代之。ICS的建立是否能达成欧盟所预想达成的效果,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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