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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自然化发展向社会化转变
作者:康纪田
来源:
经济论坛
, 2007, (22): 133-136.
物权
社会性
自然化
财产权
物权社会化
民法
物权主体
特定物
摘要
<正>一、物权行使的自然发展会导致物权"垄断"保护权利主体对物的归属和对物的利用,是物权法的基本功能。如果说只从微观方面去认识物权法的功能时,那么,物权法是一部物权关系自然发展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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