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管发[2020]7号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城市管理委,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设施安全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