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期,《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及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稿”)中显示,新版学科专业目录将原来的第13个学科门类——“艺术学”,更名为“艺术”,引起学界诸多质疑。笔者同样认为,学科门类名称宜为“艺术学”,而不宜为“艺术”。理由如下:1,从常识来看,艺术强调的是艺术实践,而艺术学则强调的是关于艺术的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