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0年12月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控新设矿业权,从严审批采矿权延续项目,加快关停老、小、散矿山。《通知》指出,严控新设矿业权。严格执行停止审批新设除建筑用砂石土、地热(水)、矿泉水以外采矿权的有关规定。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永久基本农田、一级保护林地、城镇开发边界内、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保护范围内和铁路、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新设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严控地热(水)、矿泉水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