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容易出现监督不足的现象。对国有企业监察对象监督管理可分为内部监督研究和外部监督研究,内部监督应设立三层次的监督关系,保证监督的全面,健全三权分立的治理,保证运营、监督、决策的有效分离;对外部监督应提高提出了国家公权力对于国有企业的监督功能,以及社会监督的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