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试图从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师工作实际切入,通过纵向和横向层面相关资料比对,剖析《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在文本形式、课程开设、课程目标、学段划分4方面的新变化。在此基础上,为有助于音乐教师由分科教学向“艺术”课程“综合—融入—选项”分段设置的平稳对接,将课时、课程、教材、教师4大要素作为音乐教师实施新课程的关注重点。指出音乐艺术的形式特征,决定了自身学科教学的规定性,以及与姊妹艺术交汇、融合的自然便捷和教学实践的广阔空间。期望音乐教师以发展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务实的行动、智慧的协调,积极投入新课程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