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通过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路径保护企业数据存在多重困境,强行套用现行规定已不足以保护企业数据。从域外经验来看,对企业数据的保护已经转向独立财产权模式。当前,我国企业数据保护的出路在于赋予企业数据新型财产权,主要包括对数据的经营权和请求权,即企业在一定的限制下可以对数据享有存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以及在被侵权时的有限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