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几番周折,绿色原则终于被纳入《民法总则》之中。将绿色原则纳入《民法总则》是民法社会化趋势下的理性选择,更是用民法机制弥补环境法缺陷的必然要求。绿色原则将通过民法原则的价值导向作用为环境保护提供内在动力,并促使企业承担环保社会责任,以加强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