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超越现代性政治中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是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共同探讨的主题。黑格尔以警察、同业公会、等级议会作为“中介”调和二者,但这样只是把市民社会的结构性矛盾转移到国家内部,形成国家对市民社会的管制,其本质上是“调和”而非“解除”矛盾。马克思则倾向于让矛盾和斗争彻底公开化,通过使作为经济领域的市民社会上升到政治性存在,一举消灭形式国家。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通过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完成了从“市民社会—官僚等级—国家”向“市民社会—无产阶级—社会”三元概念的推论。而随着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被“社会”所扬弃,其理论立场从激进民主主义转向了革命共产主义。在当代学术视域中,如果说黑格尔是在自由主义之后首次把国家治理置于现代政治的核心,那么马克思则是在对黑格尔国家学的批判中提炼出了基于现实性和人民主体性的治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