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办函〔2022〕4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精神,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政府决定对我省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地方予以配套激励支持。现将有关激励支持措施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