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加班是最笨的管理

作者:周天
来源:经营与管理, 2021, (11): 1.
DOI:10.16517/j.cnki.cn12-1034/f.2021.11.004

摘要

<正>入职某快递公司的张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工作时间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从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一段试用期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公司即以其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该快递公司不仅被裁决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而且该案件情况被通报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该快递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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