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宗旨
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与建设教育强国的目标,立足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人口问题与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高等教育与新质生产力、数字化转型与高等教育变革、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等重要议题,引导高教研究人员及一线教师,面向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破解新问题、探索新路径、培育新成果,全面提高研究与实践结合的服务决策能力,不断提升江苏省高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范围
课题围绕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依据《江苏高教》现设主要栏目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学治理、大学评价、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辅导员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和国外教育等,研究内容强调问题意识、学术性和创新性,以宏观理论研究和中观以上应用理论研究为主。
三、立项管理
(一)立项种类。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类别进行立项建设。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课题拟立项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20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项目30项。
(三)经费划拨。申报课题经评审并确认立项后,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拨付课题经费至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对公账户。课题研究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高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鼓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对于院校提供配套经费支持的申报课题,遴选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四、申报要求
(一)限额申报。课题申报原则上面向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各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课题主持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二)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各高校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含博士研究生)或一线教师,具有丰富的教育研究、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
(三)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课题第二主持人也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主持人(含第二主持人)凡在学会已有立项的在研、但未结题的课题(省教改课题、专项课题、规划课题等),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四)课题研究成果视为自动向《江苏高教》投稿,其中,重点课题论文成果必须首先向《江苏高教》投稿,经编辑部审核后,优先在《江苏高教》刊发。相关成果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注明其为《江苏高教》专项课题支持项目。
五、申报流程
(一)线上系统申报。课题申报人和各课题推荐单位的分管部门负责人(高校和研究会)须登陆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平台(链接:https://gjxhktpt.mh.chaoxing.com/),进入“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研究指南”专项课题模块,对应完成课题申报和本单位课题审核。
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和申报书活页(见附件2、附件3)后,报请各课题推荐单位统一审查;课题推荐单位按照限额指标提交本单位的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同时在本单位推荐课题的申报书上签署意见、盖章。课题申报人在学会课题管理平台上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平台操作手册可见附件5。
各课题推荐单位须于9月27日前填写并完成校级管理员身份信息确认(链接:http://16q.cn/GbdqxY)。经过认证后的校级管理员,须在学会课题管理平台于截止申报日期前审核本单位老师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提交本单位课题的申报推荐汇总表。已认证过的校级管理员、且不变更的,可不用重复提交校级管理员身份认证的申请。校级管理员平台操作手册可见附件6。
(二)本次申报均通过学会课题管理平台的线上系统申报,不需寄送纸质版。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21日结束,课题平台在此截止日期将关闭申报通道,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校推荐申报课题由学会组织审核受理,专家评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本年度立项课题须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正式立项之日起算。
六、联系方式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电话:025-83302566,邮箱:gjxh83302566@163.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115室,邮编:210024。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高教》编辑部联系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17栋407,杨老师,025-86275798,4665132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