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揭榜领域
围绕我省产业发展亟需、产业链供应链“断链、堵链”、技术突破价值大、商业化潜力突出的领域,重点聚焦智能驾驶、车规级芯片、固态电池、电驱动系统、轻量化材料、智能充换电、通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氢能、生物制造、北斗应用、下一代机器人、量子科技等方向。
二、揭榜条件
省产业创新中心须由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并已在省内注册的企业或科研院所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非牵头单位关联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组成创新联合体申报。鼓励吸引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等金融资本参与。具体条件如下:
- 揭榜单位拥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突出;
- 参与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违法行为;
- 创新中心应围绕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科学制定远期、中期和近期发展目标,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并在提供公共服务和产业化方面提出具有竞争力的量化目标。
4. 创新中心应承担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投资孵化、资源共享、人才引育等体系化任务,建立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人才和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及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制度等。
三、揭榜流程
- 揭榜单位编制组建方案并通过所在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揭榜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把关,研究提出推荐意见。(注:在申报时暂不提交纸质材料,待组建方案初审通过后,再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组建方案。未通过方案无需报送纸质件。)
- 采用专家论证、现场评审等多种方式,择优确定揭榜单位及组建方案。
- 向社会公示揭榜情况,对公示无异议的,与揭榜单位签订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任务书。
四、支持方式
省产业创新中心按照“揭榜挂帅”方式,采取“分批申报、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布局,完成组建任务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省产业创新中心,正式核定为“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并授牌。对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为省产业基础能力提升攻关项目、省产业基础共性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及省重大产业创新计划等。
五、其他要求
- 揭榜单位应对揭榜材料真实性负责。
- 各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第一批揭榜名单至省发展改革委(创新改革处)。第二、三、四批分别于4月30日、7月31日、10月31日前报送。
联系电话:0551—62602954、62602946
附件: 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