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统筹协调应急管理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专业支撑作用,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家库更新完善工作。现将专家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救灾救助、综合类专家,具体行业分类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无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熟悉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者经审核认定后,可放宽至中级技术职称;
(四)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正高以上职称可放宽到70周岁);
(六)能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调查工作;
(七)无违法违纪、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八)现工作岗位能有一定时间参与专家工作;
(九)公职人员可以参与专家库,但必须严格执行中共吉安市委印发《关于严格执行省委作风建设“二十条”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从政行为》(吉发〔2015〕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由专家个人填写《吉安市应急管理专家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推荐单位)盖章同意。专家个人将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报各县(市、区)安委办(原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需重新申报)。
(二)审查。各县(市、区)安委办对申报专家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后报吉安市安委办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查,按照择优原则,确定专家名单。
(三)公示公告。吉安市安委办将专家名单挂吉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入选吉安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告。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各部门根据所属地区、行业领域人员情况,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进行申报,各县(市、区)安委办填写XX县(市、区)应急管理专家汇总表(附件3)于2024年7月15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科技信息化科,专家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由各县(市、区)安委办汇总报送市安委办。
联系人:龙煜
邮箱:4108543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