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推进文旅产业集群建设,申报项目注重与《陕西省关于加快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陕西省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意见(2021-2025年)》部署要求相衔接,不断强化文旅强省建设的项目支撑。
(二)着眼优化全省文旅产业布局,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文旅融合和乡村振兴,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文化和旅游重点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文化旅游项目建设。
(三)坚持绩效导向,聚合各级政府引导资金、企业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投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和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二、支持方向
依据《陕西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夯实基础、聚焦重点、加强监管、注重绩效”的原则,着力解决旅游高质量发展中的短板弱项问题,增强文旅发展新动能。
(一)支持旅游景区和线路产业链建设
1.旅游公共服务提升项目
支持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游客中心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支持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按照《“三秦四季、暖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完善热水洗手、直饮水点、室外夏季遮阳避署和冬季保暖御寒、老年人绿色入园通道、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空气馨香等服务设施设备建设;建设非遗展销及展示区,打造非遗特色示范体验中心。支持景区生态停车场建设改造。支持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道路建设和灾后重建修复。支持完善全域引导标识、旅游场所内标识和旅游交通标识。支持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厕所按照《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18973-2022)国家标准I类进行提升改造,进行适老、适幼、助残等便利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增设电子信息提示屏。支持A级旅游景区完善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基础设施加固。统筹安排支持景区健全完善环境监测系统,实时展示景区温湿度、空气指数、负氧离子含量、PM2.5数值、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立项资料、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资金来源资料、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旅游道路需提供道路等级认定文件。旅游厕所改造提升项目需提供按照I类标准建设的规划或方案。
2.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奖励项目
对成功创建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创建成功批复书、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资金来源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3.低空文旅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支持发展空中游览、飞行体验、航空运动等低空文旅新业态新模式,提升重点景区、重点区域的通达性、时效性、体验性等,培育低空文旅场景广泛应用,支持景区建设低空文旅飞行器起降场等基础设施,支持景区或通航公司开发适合低空飞行观光的旅游资源,支持低空飞行器起降点规划、低空文旅智能信息基础设施等相关建设。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资金来源证明资料、合同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4.旅游宣传促销项目
组织和参加境内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利用媒体开展旅游宣传活动,包括运用影视、网络、表演媒体、新媒体等宣传推介陕西旅游品牌和资源,旅游宣传片制作及其他旅游宣传促销项目。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组织文化名人、优秀导游、演艺明星、旅游网络达人开展“名人进景区”主题活动宣传推广旅游资源。支持“三秦四季”品牌宣传系列活动,开发“坐着火车游陕西”“非遗+研学”“非遗+民宿”“非遗+康养”等旅游线路并进行宣传推广;开展“跟着美食游陕西”活动,打造非遗特色餐饮叫响三秦四季﹒非遗美食品牌,持续扩大非遗+旅游影响力传播力。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非遗+旅游项目需进行非遗文化价值阐释)、项目实施方案、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资金来源资料、会议纪要、项目预期效果等。
5.文旅融合新场景项目
支持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文旅融合综合园区等文旅消费场景,基于文化资源开发体验空间,实施文旅与科技、工业、体育、商贸等深度融合,完善配套设施、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品质,带动二次消费。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相关手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资金来源资料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6.旅游住宿企业奖补项目
对成功创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和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的旅游住宿企业给予补助。需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23)《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要求。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旅游住宿企业硬件设施改造提升和文明旅游、绿色环保、食品安全等宣传推广工作。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创建成功批复书、硬件改造提升计划、宣传推广方案等佐证材料。
(二)支持文娱演出产业链建设
1.旅游演艺项目
支持制作反映陕西历史文化特色的大型旅游驻场演出及旅游演艺产品提升,设计主题化的旅游演出线路,释放旅游群体的演出消费潜力。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驻场旅游演艺、沉浸式演艺活动,为游客呈现多元文旅融合体验。鼓励支持国内外精品剧目来陕演出,繁荣文旅市场。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资金来源资料、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合同等佐证材料等相关证明。
2.文旅演艺剧场软硬件提升项目
支持旅游消费场所引入演艺资源打造特色演艺新空间;支持演艺主体实施旅游项目中的演艺创编、交互体验、智能演艺装备、舞美研发更新。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演出场所经营备案证或相关许可、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资金来源资料、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合同等佐证材料等相关证明。
3.演出+旅游项目
鼓励优秀演艺项目“引进来”“走出去”,支持演艺主体吸引外地游客入陕观演+旅游,引入具有高品质和影响力的剧场演艺、大型演唱会、综合性音乐节等项目,带动旅游消费。支持弘扬陕西文化的优秀演艺产品在海外(省外)交易、演出、商展等。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许可证明、合同、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资金来源资料、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合同等佐证材料等相关证明。
(三)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链建设
1.扩展现实沉浸式体验新空间项目
支持基于大空间定位、VR/AR/MR等新质生产力,综合运用智能识别、数字孪生、空间地图、数字人等技术手段,打造智慧导览、虚拟讲解、沉浸演艺、互动娱乐等沉浸式体验场景,丰富文旅新业态。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资金来源资料、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2.5G+文化旅游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项目包括基于5G技术应用的高清视频、客流调度、智慧停车、信息发布、旅游营销、安全监管、4K全像、AR/VR、无人驾驶(含无人机)、AI等产品和服务以及基于5G、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信息传播、文化传播、全域旅游、数字适老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数字藏品等。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资金来源资料、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四)支持乡村旅游产业链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田园观光、农耕牧体验、休闲度假等业态,建设综合性休闲文旅+、+文旅的项目,对带动非遗传承、提升人居环境、增加就业岗位和农民收入作用显著的乡村或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乡村旅游项目予以支持。
项目文本资料: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工程类增加提供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手续、合同文件、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五)重大文旅项目
坚持规划引领,支持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发展,从列入文化和旅游领域省本级重点项目中支持导向性、带动性强的文旅重大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项目文本资料:省委省政府会议纪要、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划或方案、环评、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资金来源资料、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及相关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
三、支持方式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2种形式。
(一)直接补助:通过对重点旅游项目财政补助,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激发项目建设内动力,提升公共服务软硬件水平,增强发展后劲。重点用于创建奖励以外的项目,项目申请补助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投资额的30%。
(二)以奖代补:以奖促建,坚持发展引领和结果导向,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各类创建奖励资金要继续用于所属重点项目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和项目文本两部分,由市级文旅、财政部门联合报送。其中,申请报告提交电子扫描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由各市通过U盘等方式统一上报);项目文本仅提供电子扫描版(每个项目扫描在一个文档),纸质版留档各市级部门。对非涉密材料,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对涉密材料,请按保密工作要求报送。
(一)申请报告。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包括2025年申报项目及资金情况和2024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其中附件1、2、5按照申报项目数提供,附件3、4按照申报市县提供。
(二)项目文本。项目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编制资料目录和项目文本资料装订成册向属地文旅财政部门申报,资料不全或编制不规范视为无效申报。工程类项目申报所需资料包括:申报文件、项目基本情况、立项资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估报告、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项目相关合同、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资金来源资料、已投入资金明细表和支出的相关凭证、会议纪要等;非工程类项目包括:申报文件、立项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合同、许可证明、会议纪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资金来源资料、会议纪要等,项目材料务必详实提供。项目基本情况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进度、总投资及已投资情况等。申请支持方式为以奖代补项目还应提供创建成功批复书等资料。
五、申报程序
(一)分级审核
材料申报程序:按照逐级申报原则,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报送申报材料至县(区)级文旅、财政部门,经县级联合审核报送至市级文旅、财政部门,经市级联合审核报送省级文旅、财政部门。省、市本级行政事业、企业申报单位直接报送至本级文旅、财政部门审核。
(二)汇总申报
县级文旅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审核通过后的项目经“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在线办事”入口进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附件,系统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市级文旅行政部门于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及正式文件双申报。系统内填报信息必须与正式文件保持一致,如存在系统内填报缺项、漏项或填报内容与正式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无效申报处理(涉密材料除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旅、财政部门要站在培育文化和旅游新质生产力,建设文旅强省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建设、促进文旅消费、实现全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和程序,扎实做好申报工作。
(二)抓好项目审核。市县文旅财政部门为项目申报的第一责任人,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充分性负责,从严审核把关,按照《指南》要求,对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建设手续、投资计划、设计方案、绩效目标等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突出审核申报要素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源头上加强涉及规划、土地、环保等方面的前置条件审核把关,坚决防止虚假申报、虚假配套、以小报大、以旧报新、重复申报、跨范围申报等情况;重点审核项目名称是否规范、申报条件内容是否适用支持方式;审核绩效目标与资金量是否匹配、指标设置是否细化量化、填报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详实、表述是否准确、措施是否可行。按照《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填报《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确保项目契合发展需要、手续齐全合规、信息真实准确。
(三)压实主体责任。市县文旅和财政行政部门要明确分工、加强沟通、落实责任,指定专人专责管理项目申报,加强申报业务培训指导,严格工作纪律,科学公正地筛选推荐项目,切实提高申报项目质量。系统信息要素必须与正式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并按照填报说明细致编制并审核汇总表。做好项目全周期管理,通过“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实施动态监管,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在系统内更新工作进展,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
附件:
1.2025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2.省级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3.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4.2025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5.项目预算申报事前评审意见表.doc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夏岑伟
电话:029-85212464
邮箱:wltcwc1@163.com
联系人: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林雨
电话:029-68936075
邮箱:14589460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