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和《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撑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7号)文件精神,广东省科技厅正在组织单位资格的核定工作,名单确认后可以直接到属地海关办理减免税业务,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此政策涉及的范围较大,对科普单位引进国外的优秀科普产品非常有益,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 张浩、游思壁;联系电话:22831347)
根据《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和《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撑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7号)文件精神,广东省科技厅正在组织单位资格的核定工作,名单确认后可以直接到属地海关办理减免税业务,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此政策涉及的范围较大,对科普单位引进国外的优秀科普产品非常有益,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联系人:政策法规科 张浩、游思壁;联系电话:2283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