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奖补实施办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吸引和集聚国际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管理体系,现就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价方式
(一)申报对象
合作区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所认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
(二)评价方式
合作区高层次人才采取综合认定方式产生。综合认定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经办机构初审复核、经济发展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集中审核,择优认定。
二、时间安排
常年申报,集中评价,分批认定。
三、工作要求
申报工作通过线下方式,请用人单位认真发动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并安排专门力量按照申报指南组织好申报经办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沟通反馈。咨询电话:0756-88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