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决策咨询导向,充分发挥市、县(市、区)社科联在联系基层、跟踪实践、服务决策、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推动市、县(市、区)社科联加强特色建设,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地方社科事业提供学理支撑和发展平台。
二、选题要求
市县社科联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江苏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使命任务,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等,自行拟定研究选题,鼓励报送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圈定研究课题。申报的课题要体现以下要求:
1.典型分析。选题内容体现市、县(市、区)在特定领域的特色和优势,通过典型分析,总结经验和规律,提出对地方党委、政府工作有决策咨询价值的对策建议。
2.注重时效。研究内容体现针对性,不必面面俱到;研究成果能够及时转化,发挥效益。
3.实证调研。课题研究突出反映实践前沿问题和干部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贴近实际,深入现场,实地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
4.系列研究。对涉及面较宽和事关长远的课题,在申报年度课题时可按专题组织,做系列研究和长期规划的考虑,避免过于宽泛。
三、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主要面向各设区市、县(市、区)社科联,以课题组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形式申报课题。课题负责人须为各设区市、县(市、区)社科联机关工作人员或理事会常务理事。
2.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8日。
3.申报方式:申报人须在“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中注册填写有关信息(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下载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市县专项课题申请书》,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各设区市社科联统一于2024年11月8日前寄送至省社科联科研中心。请严格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如不符合填写要求,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四、立项管理
1.2024年度拟设重点资助项目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资助项目不超过50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2.申报者按要求提交课题《申请书》,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正式立项。
3.建立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管理责任制。各设区市社科联要加强本单位和所辖县(市、区)社科联课题审核和管理,履行科研诚信管理责任,并提供配套研究经费等支持,课题经费管理参照省级财政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研究的责任,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不端行为。
4.课题立项后,如需省社科联理事等专家学者共同参与课题研究或者担任课题指导,可联系省社科联。
五、成果结项
1.成果形式: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要求研究成果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成果论证内容及相关数据准确、清晰、充分、具有说服力,对策建议贴近江苏发展实际,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决策参考价值。成果核心观点应及时转化,能够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或达到在相关部门决策内刊、学术期刊、党报党刊等发表的标准。其中,重点项目对策应具有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或获得相关部门的肯定性评价。课题成果如获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
2.完成时间:2025年8月30日。
3.结项材料:《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摘要、其他辅助材料等各1份。
4.成果结项:采用集中评审方式,经专家评审并报省社科联党组批准后予以结项,由省社科联颁发结项证书。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406室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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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332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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