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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4年实施制造业“质量提升”工程资助项目(建立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申报指南》(第二批)
年 度:
2024年
申请日期:
2024-09-02 ~ 2024-10-31
预计资助金额:
5万元
类别描述:

一、项目名称
实施制造业“质量提升”工程资助项目(建立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
二、项目目标
为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加快计量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建立内部最高计量标准,持续提高计量检测能力,充分发挥计量在质量变革战略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资助额度和方式
(一)每项新建立的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助,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不超过5万元;
(二)本项目为事后资助项目,在年度预算内专项资金按申请顺序用完即止。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我市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二)申报单位须符合《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企业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新建立的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不含期满复查或重新建标),经市场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由建标企业进行申报。
五、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需同时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其中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佐证材料清单和自我申明需加盖企业公章。纸质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好(包括封面、目录、材料对应的页码等)向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提交,提交时请带上原件,以便核实查验。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六、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银行开户情况证明材料;
(三)《2024年实施制造业“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立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资助申请书》;
(四)经市场监管部门考核合格,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建标投入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仪器购置、人员培训等);
(五)申报单位自我声明;
(六)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项目审核
建立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资助项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征求有关市直部门意见或采取其他更有效的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并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市场监管局下达项目资助通知并拨付资助资金。
八、其他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的项目应当未享受过我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财政资金资助,同一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请单位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我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资格,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郑乃毛,电话:0769-23109599。
材料提交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106室。

是否配套:
适合地区:
东莞市
附 件:
关于印发《2024年实施制造业“质量提升”工程资助项目(建立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申报指南》(第二批)的通知.pdf
附件:2024年实施制造业“质量提升”工程资助项目(建立企业内部最高计量标准)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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