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领域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 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及验证技术(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评价类”项目),主要研究:i)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评价的数据平台构建方法;ii)基于要素化大模型及新型分析方法的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评价方法;iii)信息领域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评价示范。
2. 科技竞赛测评及验证技术(以下简称“科技竞赛测评类”项目),主要研究:i)科技竞赛内容设计方法、载体形式、审核流程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机制;ii)安全可信、场景化交互、虚实结合的比赛场地设计与构建方法;iii)智能与数字技术驱动的科技竞赛测评方法与基于注入式技术的科技竞赛仿真验证。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 上一年度已获得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本类型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专项项目要求强化需求牵引,注重科学研究范式变革,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成果评价和竞赛测评研究。
2.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约为100万元/项。科技成果评价类计划资助1-2项,科技竞赛测评类计划资助3-4项。
3. 本期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16:00。
4.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信息科学部相应的申请代码(以F开头的申请代码)。
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 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 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i)“科技成果评价类”项目应包括:科技创新成果评价的背景、面临的问题、发展规律与态势,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科学问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案与预期成果,可行性分析、组织保障措施、平台对科学基金管理及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等。
ii)“科技竞赛测评类”项目应包括:背景、意义与必要性,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科学问题,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前期工作基础及预期成果。
项目内容应与信息科学部顶层设计、战略规划及管理需求相匹配。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出版物/软件平台等;如果获得资助,上述成果将是结题审查的重要依据。
7.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8.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9.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2024年11月4日16:00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完成审核、确认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须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2024年11月5日16:00前)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清单。依托单位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或者未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提交项目清单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10.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三、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9778;电子邮箱:zhanglijia@nsfc.gov.cn。